关于孔乙己作文
作文是语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好作文能够提高语文水平,包括阅读理解、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等方面。写好关于孔乙己作文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孔乙己作文,方便大家学习。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力作,这是一篇充满悲凉意味的小说,这是一出充满笑声的悲剧。初读起来许多学生都觉得孔乙己这个人物很可笑,其实作品的意味很冷峻,很深沉。诚然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却是可悲的,作者是要借用这一形象的塑造对封建科举制度和孔乙己生活的病态社会进行嘲笑与讽刺,因而“笑”是鲁迅用来塑造人物的一个手法。 那么如何深刻、透彻地理解《孔乙己》这一小说的内涵,我认为应该抓住笑声中的悲剧,具体表现为笑声中的四“悲”:
一、 悲惨的结局——笑声中凄凉地死去
孔乙己一生贫困潦倒,好喝懒做,穿在众人面前的永远是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着别人听不懂也懒得理会的“之乎者也”,为了生存便免不了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成为一个彻底的“废人”,断绝了一切生活来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条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时近初冬,孔乙己衣不蔽体,受饥挨饿,最后一次在酒店出现,他的出现只能引起周围毫无同情心的人们鄙薄的笑声,他“在人们的说笑中”,窘迫地喝着酒,“坐着用这手慢慢地走去了”,至此再也没有在人们的视线中出现。在人们眼里,孔乙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人”,即使他有一天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人们也不会去想他是否还活着,就是掌柜的提及,也只不过是惦念着孔乙己欠着他的那十九文钱。可悲呀,孔乙己的生命竟然不及那十九文钱。孔乙己只能在人们的笑声中凄凉地、孤独地死去,这真是他的悲剧。
二、 悲哀的性格——笑声中的不觉醒
孔乙己是一个受封建文化的毒害深至骨髓,被科举制度摧残得不轻的人。也正是这些因素,使孔乙己形成了迂腐不堪、好喝懒做、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性格。他想成为科举制度的受益者,但始终不能如愿;又不肯面对现实,不屑用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认为这是低贱的。这种现实生活与思想意识的不相协调,就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孔乙己的本身是可笑的,但他塑造的形象是可悲的。
中国几千来封建文化的积淀铸就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热衷科举,读死书,死读书,不会营生,轻视劳动,不屑于与人民为伍,一心向上爬,爬不上去,只能跌入社会的最低层,而他却自视清高,以读书人自居,即使一副穷酸相,落魄相,也从未使他想过以劳动自食其力,不是有闲阶级而又与劳动人民隔离,铸成了他的特殊身份。更为可悲的是:孔乙己被封建科举制度从思想到身体都毒害成“废物”,可他始终相信和珍惜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套鬼话,甘愿成为人们的笑料,他一直到死都没有想到造成他悲剧的真正原因,更没想过反抗,他对于自身的痛苦只有掩饰,而没有痛恨,十足的奴相,这正是他性格中的悲剧。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2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3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赤裸裸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 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4
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
孔乙己,鲁迅笔下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用文中的话来说:“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迂腐不堪,好逸恶劳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可谓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从某些细节中,我们又不难看出他内心中温存的那一丝善良,这一点让人们不禁感慨:孔乙己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估计就不会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了!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出场的环境直接将我们带入到了封建的南方小镇,掌柜的无情无义,麻木不仁,连十几岁的小伙计也浑身充斥着麻木的神气,作者塑造“我”这个形象,就是为了强调社会对不幸者的冷漠,“我”正是孔乙己悲剧的见证者。正当孔乙己站在一边喝酒时,人们又开始调侃他,说他又偷别人家的东西了。这一句句充满鄙视意味的语言,似乎是当时社会对像孔乙己这样的“入坑之人”的蔑视,就很像当今社会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却以此为荣为傲的人。字里行间也不缺鲁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也正是因为这个,他才选择了弃医从文。
而酿成这一切的原因,也不仅仅只是这些麻木不仁的人的原因,还有孔乙己自身的原因。他在教孩子们写茴香豆的茴字时,嘴里不停地说着些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就有问题,他自命清高,自欺欺人,他自身就是个懒惰的人,明明身上有不少钱,却不给自己买些饭吃,而是去买那些对他来说是奢侈品的酒;明明有劳动能力,而且身体条件好,却不为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苦苦等死。也正是因为这些,才让他的结局如此悲惨。
这么看来,孔乙己的的确确是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不仅反映出了它对读书人的毒害,还对本心地善良的老百姓造成了心灵与精神方面的伤害。最另人气愤的是,这项制度伤害了那么多人,却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自己遭到的毒害,更没有几个人道出它的悲惨之处,是身处惨中而不知其惨,这才是最惨痛的一点。
回首从前看未来,我们更要学会对这个世界抱有质疑的态度,不要人云亦云,存在从众心理,要保持心里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5
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但是迂腐的人,他从来不会欠酒店的钱,只是偶尔就会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这就让他的人物性格非常的矛盾,让别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一个正直的人,还是一个邪恶的人,因为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总是那么的生僻,就像他的人物介绍一样,他穿着长衫,但却永远站着喝酒,他没有钱去死要面子,明明就跟那些短衣帮的人一样,很穷,但却仍然要穿着长衫,装作很有钱的样子,这说明,他深受封建制度的毒害,看重等级制度,认为自己的地位始终比其他人要高,就因为自己是读书人,但实际上,他连秀才都没有考到。
孔乙己他简直就是一个迂腐读书人的缩影,是一块朽木,好吃懒做,死要面子,终成不了大器,但是,我们始终不能对他的评价刻薄,就是因为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一情节让他的人物形象大幅提升。让大家认为,这其实是一个虽然落魄但是和蔼的老头。而到了最后,他因为投诉,被别人打断了双腿,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仍是用手走着,去买了最后的一碗酒喝。喝完酒用双手走了出去,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而大家再也没有见到他,他也永远欠下了酒店那19文钱。他经常给大家带来欢乐,但大多数,大家只是把它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等它消失了,没有人会去关心他的死活,大家只是在谈论着,他是不是又去偷书了?还是招惹了哪户人家?他即便去偷书,也不愿意面对现实,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在偷书,而且就是因为他是一个读书人。
他的结局令大家感到有些悲伤,他大约的确死了,他就是当时那个社会的缩影,当时那个社会的控诉,他的出现,他的结局,都是当时们人的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故事罢了,他一生悲惨,虽然读过书,但也说得耻辱,他身上就没有过几个钱,有的那一点钱都用来买酒喝了,他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里,认为总比其他人高一等,可是就是不愿面对现实,他是一个悲剧,但是,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好笑,总是能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
所以,在我们看来,在观众看来,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他是一出喜剧,可是在那个世态炎凉,人人都吃不饱饭,无心关心他人的社会,他的故事,和他的经历,是一场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同时,也是一场无聊,且无用的闹剧。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6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7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8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9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关于孔乙己作文篇10
今天放假,在家里听了袁源老师的《孔乙己》,稍有些体会。
首先不得不佩服袁源老师的课堂设计,这堂课袁老师只是通过几个简单的问题就能带领学生阅读全文,了解文章的主题思想,很了不起,设计很独特。
如在文章开头的时候,先让学生介绍作者鲁迅,在已经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学生很容易答出来:鲁迅原名,代表作,社会地位。接着袁老师就让学生从书中找出一些句子来介绍孔乙己,让学生对孔乙己有个了解,对文章的基础内容有所了解。
接着袁老师就抓住主人公孔乙己来分析,让学生用可_______来分析孔乙己这个人物。学生们看了课文,从可怜、可鄙、可悲等角度来分析,学生很容易找到答案,又能很好的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这些都值得我平时教学时借鉴,教学时不一定非得循规蹈矩,有时可以从一个突破口出发,帮助学生理解课文。不过有一个地方,我不太赞同袁老师的意见。
袁老师在讲到“孔乙己吃豆时的情景”,她说孔乙己分完豆之后对小朋友们说“多乎哉,不多也”,显得他很酸很迂。我个人不同意这样的说话,我觉得这恰恰是他朴实,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
孔乙己把豆子分给小孩子,这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一点与其他人相比,无论是长衣衫还是短衣帮,都不可能这样去做的。而本身并不富裕的他,当然不会舍得把所有的豆子都分给孩子们,于是当到最后的时候,他便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也是他幽默的表现嘛。
从这个对话,我觉得写出了孔乙己愿意把小孩子当成朋友,和他们诉说,可是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是没有人会理解孔乙己的,只能让他成为可笑可有可无的多余人。
总体而言,听了袁老师的课,还是收获多多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