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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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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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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1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

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2

早就看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动,有一种对故事中女主人公的震撼,但更多的应该是不理解。

人的价值=尊严+爱

这也许是对这本书最简洁明了的概括了。单从字面意思,我们很容易理解:价值,尊严,爱情。但如果把这三个词,融入生活,也许他要用我们的一生去体会,去验证。

简爱,一个孤儿,失去了父母,被自己的舅母收养,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她的性格倔强,不愿忍受屈辱,她极力为自己争取与舅母的孩子同样的地位,同样的权利,不甘于靠亲人的施舍来生活,也并没有因为舅母的收养,和她那种不是出自内心的,不公平的照顾而感动。这表明她是一个坚强,有个性的孩子,这让人很感动,因为她还不到十岁。

我认为,人的一生,最为庆幸的是他能遇到给自己引航的人。

因为舅母很讨厌简爱,于是把她送到罗沃德学校,一座半慈善性质的学校。在哪里,她结识了好朋友彭斯,在和彭斯交流的过程中,简爱改变了对生活的看法,改变了对舅母的态度。能够让简爱在以后的生活中,掌握正确的方向,坚持自己认为对的教条,坚持自己的信念,永远的坚强的生活下去,这对她具有决定性的教育意义。

在海伦彭斯受到斯卡查德小姐的惩罚的时候,简爱无法理解彭斯对惩罚她的人所表现出来的宽容,她理解不了彭斯所说的“忍受”的信条:“如果你回避不了,那你就只有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但她相信她是对的。

彭斯的话告诉我们,人的生活,有很多无奈,并不是我们自己能把握得了的,我们应该学会坚强,退一步,海阔天空。

简爱告诉彭斯自己的舅母对她是如何残暴,简爱很恨她。彭斯去有不同的见解“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对我来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那个人没有罪过?但我相信,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

当校长揭露了简爱是一个爱撒谎的孩子的时候,彭斯告诉简爱“即使整个世界都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很简洁的话语,却诠释了生活中的无奈。

简爱一生中的高潮部分,应该就是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了。

简爱,不到20岁,她与一个接近40岁的男人之间,产生的爱情。呵呵,很不可思议。这极大的引起了读者的兴趣。在那个时代,也许伦理道德应该是人们心中最神圣的信条,而夫妻之间,年龄的差距,也会遭到世人的议论。

这也许就是作者的用心所在,简爱从小遭受生活的挫折,她不平凡的经历,痛苦的回忆,受人冷落,这一切,让简爱提前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人生,而罗切斯特先生的身上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沉熟的气质:“他身上裹着披风,带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他的脸部看不大清楚,但我琢磨得出,它大体中等身材,体格健壮。他的脸庞黑而严厉,眉毛浓密;她的眼睛和紧缩的双眉看似因为刚才的事情让他愤怒过。他青春已逝,但未届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

“我几乎从没见过一位漂亮的青年,也从来没有和英俊的青年交谈过,我在理论上尊崇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我见到这些品质表现在男性的躯体中,我会本能的明白,这些东西没有,也不可能和我的品质共鸣,那我也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去令人害怕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迭。”

“这位赶路人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坦然自若。”

这为以后的故事中,他们之间产生爱情的火花,埋下了伏笔。

自从罗切斯特先生回到桑菲尔德府以后,经常叫简爱和他聊天,谈心。“我敢肯定,很多人都认为他还是个丑陋的男人,但她的举止中却无意识的流露出那么明显的傲慢,行为举止有那么从容,对自己的外表显得毫不理会,又是那末高傲的依赖其他内在或外在的特质的力量,来弥补自身魅力的缺乏。因此,你一看着他,就会不由自主的被他的漠然态度所吸引,甚至盲目的被他的自信所折服。”这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外表进一步的认识。

而;罗切斯特先生把自己的爱情故事告诉简爱,他认为简爱,“稳重,体贴,细心,生来就是听别人吐露秘密的。”他认为可以和简爱无话不谈。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之中所体现的精神和灵魂相同之处吧

罗切斯特先生处事干练,成熟,为人圆滑,性格刚烈,思想自主,他对简爱的关心,让他感觉到了人间的温暖,更重要的是,简爱没有因为自己是一名家庭教师而卑躬屈膝,相反她以自己正直,纯洁的一面,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家庭教师是很受人鄙视的工作)他们的最终结合,也是生活和人性本身的结合。

“我一旦发现她们没有灵魂和善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乏味,轻浮,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便成了真正的魔鬼。但是对眼明口快的,对心灵如火的,对即柔顺而又稳重,即驯服而又坚强,可弯而不可折的性格——我会永远温柔和诚实。”

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了一位妻子的时候,而那个人正是住在桑菲尔德府三楼的疯女人,正是她制造了很多恐怖的事情。简爱觉得自己被骗了,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于是,简爱忍受了痛苦,抛弃爱情和物质金钱的诱惑,毅然选择离开:“我关心我自己,越是孤独没有朋友,越是无助,我就越是自尊。我会遵守上帝创造,有人批准的法则,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

这是简爱离开的理由,试问,有多少人能如此理智,抛开诱惑,坚守作为个人的尊严。向苦难开进。

最后,结局很圆满,但又会令读者有一种隐隐的痛。桑菲尔德府被葬在一场大火之中,疯女人被烧死了,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简爱这个时候,回到了他的身边。此时的简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财产,还有兄妹。简爱决定要和心爱的人结婚,与他共度一生。

“我明白一心跟时尚我最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麽回事。我觉得自己无比幸福——幸福难以言传,因为我俩的生命都是彼此的。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

作者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局,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她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这是作者本身向往的一种生活,也是我们——每个女性所向往的。

也许两个人在经历了痛苦的洗礼之后,才会更能融入彼此的心灵。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知道失去和未得到是最珍贵的,而不去珍惜眼前的幸福。

我为简爱的坚强感到震撼,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大龄的女人,当我在书中看到仅两次提到她的年龄的时候,我迷茫了,为自己虚度二十年光阴而感到惭愧。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3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4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可每次读都有新的感受,所以我读这本书的体会也最多。

书中《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他描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生活。每当读完这个故事,我都会伤心一会儿。一方面是同情小女孩的遭遇,另一方面感叹当时社会的黑暗,我就更加深刻认识到现在社会的光明。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在这个充满欢乐的学校里,我们要是不用心读书,不珍惜眼前美好的时光,怎么对得起所有关心我们的人呢?怎么对得起老一辈们对我们的期望。所以我要告诉身边每一个朋友,珍惜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回报这充满爱的社会。

书中《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皇帝非常注重外表,结果被两个骗子骗得光着身子游行。读完这个故事我又好笑又生气。好笑的是皇帝的大臣为了不让别人说自己蠢,竟也加入了骗子的行列,说起了假话,就连皇帝自己也说着违心的话来掩饰内心的不安。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感受到:人不能太注重外表,老听好听的话。要学会不断充实自己,要有自己的思维。就拿我们小学生还说吧,我们的追求不光是吃好穿好,而应该是多学习些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的理想。我们应该意识到做人要诚实,不能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而去骗人。诚实是一种美德,诚实是无价的。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平凡的小事做起,真心对待每一个朋友,做错了事敢于承认,有了缺点勇于改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进步。

这个假期我过得最充实,是因为《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暑假。我准备把《安徒生童话》的故事讲给小弟弟小妹妹们听,和他们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通过阅读学到知识,懂得道理。我建议全校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珍惜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为了丰富我们的文化知识,为了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要“多读书,读好书。”最后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吧!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5

《史记》是由西汉司马迁编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史记》本是古代汉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通称为“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上自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五年,共3000多年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书,读史,读人,荆轲刺秦王的无畏;霍去病攻匈奴的爱国与大义;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

读完全书,我觉得称得上英雄的是项羽。虽然他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我仍然敬服他,他失败在四面楚歌,最终垓下自刎。项羽在遭汉军重围时,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又一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孙膑膑足,写下名垂千古的《孙子兵法》;吕不韦被流放蜀地,留下《吕氏春秋》……

有生亦有死,有战争亦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6

两天的时间,我看完了《小王子》,感谢自己有了读书的冲劲之后,再一次高效率的读完了一本洗涤心灵的书。

印象中的小王子应该是一本讲一位真实的王子流落民间,经过重重苦难与家人重新团聚的故事,抑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小孩在自大骄纵中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最终改正的故事。而事实上,我都错了,我之前正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在构思故事、想象情节,可结果是,我只可悲的看到了成年人眼中的世界。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着实在我的想象之外。小王子作为一个幼小的外星人,飞离了自己那颗小小的星球,在太空中转了一大圈,拜访了一些其它的.星球,见识了不少事情与人物,后来到地球上,与地球人我建立了永久不渝的友谊。一年之后,他告别了朋友,又回自己的星球去了。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然而,我却习惯用一种成年人的思维去解读它。

小王子所在星球上的那朵花是骄纵的,在我看来,他就是一朵见识短浅、自狂自大、娇蛮任性,而又扭捏造作的讨厌鬼。她对小王子所有的要求属于胡搅蛮缠,不知天高地厚,对小王子所有的依靠纯属最放肆的卖萌、耍赖、装可怜。可读到故事后面我才发现,她对小王子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他对小王子满满的情谊,而小王子更是将它解读为对自己的一种依赖,这种依赖里面有包容、有责任、更有最最纯洁的友谊。

另一个映像深刻的部分就是小王子的回归。一直以为故事的结局会是:从小王子脚下闪过的那道金光正是之前和他对话的那条蛇,他以30秒的速度咬了小王子并使他中毒身亡,最后,当那条蛇向我扑过来的时候,鉴于蛇咬了第一个人之后对第二个人就喷发不了毒液的理论,我幸免于难,所以也就是说,小王子用它的离去救了我,之后,我在感激与感动之中再也没有忘记小王子。

相比之下,我的故事结局再一次充斥着满满的成年人所谓的理性的味道,在这浓浓的世俗味之下,似乎只有那些经历过生死,最后舍生取义救了你的伙伴才值得你用感激或感动的情感去思念。而小王子呢?他仅仅是对一朵依赖她的花念念不忘,对一只求他驯养的狐狸恋恋不舍,对从沙漠里的一口水井里打水时所发出的声音怀念不已,在他的小小认知中,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纯洁。

或许是因为长久包裹于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已渐渐远离了那单纯的童话王国。无论从思考问题的角度还是在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我们每个人少了憧憬,多了顾虑。这种成年人的思考模式使我们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本该纯洁的思想贴上了功利的标签,结果是:我们在自己所谓正确的道路上一阵疯狂追赶,却变成一个真正的笑话。

最后,只想说,《小王子》是一本真正洗涤心灵浮尘的书,希望每位认识了小王子的读者都能够:涤尽铅华,回归本真。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7

前不久,我刚刚读完一本书,就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曹文轩是著名的大作家。

这本书中的桑桑,是个调皮的孩子,他在他爸爸的小学里领略了六年人生。曹文轩说;“文中的桑桑就是自己。”那曹文轩大作家的小时候也很调皮。

本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纸月,因为她长得漂亮好看。而且她还很可怜,在她刚出生一个月后,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母亲走了,可还有父亲。但是,她一生出来没有父亲。她母亲在世的时候,别人问她:“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可是她就不说,就让纸月变成了单亲家庭。她的妈妈去世后,她被一个老奶奶抱回了家,于是,这位老奶奶就变成了纸月的外婆。她现在只能依靠外婆,现在外婆是她唯一的亲人。就这样,她可以像平常人一样幸福,快乐,我很佩服她。

因为,如果,我是她,每天都会有些伤心,每天都会在想我的爸爸是谁?为什么不要我?妈妈为什么会走的这么早?·······如果遇到可以让我高兴的事,我可能也是一半一半吧。在短时间里我不可能走出我伤心的事情。有时候,可能会很快走出,但是这件事会刻在我的心上。

这本书,可以让你认识世界,可以认识更多事情,你也来看看这本《草房子》吧。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8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仅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境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仅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我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我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可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当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9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的课本上,只知道这本书大体讲了一个吝啬鬼的故事,当时只是为了升学而看书,对于这些外国名著我是丝毫没有一点兴趣的。但是后来渐渐的接触了一些像葛朗台的“吝啬鬼”,我就想让现实生活中的葛朗台与书上做一下对比,看一下到底是谁比较“抠门儿”。以上纯属题记,请某些同志不要对号入座。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故事展开自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由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是它惨烈的程度去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人物的是命运;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主宰一切的却是金钱。葛朗台的性格特征是贪婪吝啬,但又远不止这一点,重要的是葛朗台这一形象概括了一段历史,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后迅速崛起的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代表。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股掌之上。在他所住的城市—索漠城,人人都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的抓过。人们看见他,没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可怕。所以他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最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他家财万贯,但是他一直保持相当“节俭”的作风,喝的总是坏酒,吃的老是烂果子,面包是自家佣人拿侬烤的,肉食蔬菜靠佃户供应:蜡烛是全家合用一支,而且是最便宜的:白糖早就落价了,可永远当奢侈品看待。年收入达三十万法郎以上的家庭,开销不到几法郎,所以家产越滚越大,直到他死竟留下了一千七百万家产。

这个吝啬的老头,不仅对索漠城的人如此吝啬,就连对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如此,以至于在我认为他的女儿是整个故事最大的悲剧,因为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个勇敢的女孩为了爱情,敢于与自己的父亲反抗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但是却遭到自己最心爱的人的背叛,最后嫁给了公证人的儿子,没想到的是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守起了寡,悲惨的童年加上悲惨的爱情遭遇,想必是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虽然最终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但是他的人生是无比空虚的。

读完这个故事,看到葛朗台的死,欧也妮悲惨的生活,试想他们一家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直到死去,那他们拥有这么多钱又有何用?在葛朗台的心中,”钱和人是一样的,会动的,他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就是这钱是怎么生怎么死的秘密。但是如此的人生拥有着太多的遗憾,钱是身外之物,它是会来,也会去,但是要让它来的有意义,去的有价值。让钱发挥自己的价值才是它存在的意义。

关于读名著有感作文篇10

有个地方,有梦不尽的杏花春雨,英红柳绿,更有望不断的轻烟袅袅,流水人家。那个地方到处是温婉的山,柔情的水,红墙黛瓦,乌蓬歌远。云雾悠悠地如炊烟一般山水间缓缓升腾,直到月落乌啼霞满天,直到江枫渔火对愁眠,一闪灯花坠,却对着琉璃火。

他虽可悲,但却完美。他雄厚的家世,他横溢的才华。他高朋满座,他官职显赫……只怪天意弄人,他美丽的妻子在如花一样的年华里猝然而逝,而他,也在风华正茂之年撒手人寰——这就是清俊不凡的纳兰容若。

孤灯西风里,隔着时光帘幕,我试着触摸你的寂寞。西花园内的海棠开了又谢,渌水亭畔的红莲如霞似绢。而你如山峰一样静默的神情,依然让世人怦然心动。

这是我读了《纳兰词》后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意象,细腻的笔触,温婉的诉说,对生活、对生命的慨叹有如山溪的清泉一般,清澈,却又带点青涩。

我们在喟叹世事无常的同时,又可曾想到,其实这也是生命的一种过程?因为有困难甚至磨难,生命路上的欢歌笑语才更弥足珍贵。正如歌中唱到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苦难的洗礼,又怎么会有“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叹息?

也许作为凡人,我们有太多的感伤、太多的惆怅。

有人说,纳兰之所以一直困在悲伤中,是因为他不懂得倾诉,可纳兰的倾诉又有谁明白?或许纸笔更懂得他,文字最能道出他的心声。任时光荏苒,纳兰的诗词依然在历史的长河里翩翩起舞,在浩瀚的诗词海洋里涛声依旧,这不正是他对一代又一代的后人喁喁私语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在《纳兰词》里,我最喜欢的便是那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是啊假如人生永远像初次见面一般,那该多好!一切都保持着最初的好奇和新鲜状态,那些踌蹉满志的初生牛犊总是那么朝气蓬勃,那些羞涩的欲言又止有许多种神秘的可能,一切都像清晨的露珠般晶莹剔透,像朝阳般明亮灿烂。可惜的是,时光易逝,谁都抵挡不了光阴的利箭,瞬间的刻骨铭心,也只能归于长久的风轻云淡,如此,又奈何?

长路漫漫。在这无尽的人海中,我们会遇见谁?错过了谁?观赏到哪些美景?又错过了哪些佳境?但是人生之路,驻足思考只是暂时的,更多时候我们只能在跋涉,在途中。

纳兰喜欢用笔叙写他的故事,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理解与感悟,这,正是我喜欢他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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