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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房山区燕山地区幼升小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4)

时间: 佩珊 政策信息

2018房山区燕山地区幼升小非京籍五证审核细则

  (三)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于审核当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在燕山就读证明》。

  (四)信息采集及分配入学

  燕山教委依据暂住地址及学校生源现状,为持有《在燕山就读证明》的学生在审核现场分配学校,家长于2018年5月7日—5月31日期间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燕山地区”,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审核申请人携带《在燕山就读证明》、审核后的“五证”材料复印件及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号”于2018年5月8日—5月31日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确认工作,学校为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家长当场签字,学校留存《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和“五证”材料复印件。

  (五)其它相关事宜

  1.如遇特殊原因,审核申请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请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到燕山教委小教科领取“五证”审核表,自行前往相关审核单位及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燕山教委小教科电话:69341094)

  2.鉴于学校招生计划有限,如遇拟分配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的情况,燕山教委将进行相应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燕山教委联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入学政策的宣传、解释、分配入学等工作。审核申请人须如实提供“五证”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不予发放《在燕山就读证明》。

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