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番禺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幼升小入学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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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芳
政策信息
2018广州番禺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幼升小入学方
二、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小区学位安排基本原则
(一)具有该小区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按地段生资格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小学或初中。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本学区公办小学或初中。
(二)没有该小区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如果业主子女户籍不属于该住宅小区的,必须将小孩户口迁入该住宅小区才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否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
如果业主是来穗人员,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可通过参加我区“积分申请入学”的办法,为其小孩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凡通过“积分申请入学”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不按期注册的,视作放弃学位安排,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三、已签订学位安排协议的住宅学位安排基本原则
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有关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规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如果符合条件申请入读人数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则参照上述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原则排序安排。业主是来穗人员的,必须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才可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附件:各学区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