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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买玩具枪误伤他人 商家要负连带责任

小崔 2015-03-28 11:19:30 手机版

  现在小孩子的玩具也是多种多样的的了,很多的玩具都还是比较大型的,有的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哦,朋友们,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问题哦,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桃源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独自购买玩具枪误伤他人的案件,在当地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出售玩具枪的商家全额退款并进行赔偿。

  数天前,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家住桃源县郝坪乡的小学生蔡某,花了90元钱在该乡墟场一玩具店买了两支玩具枪。当日上午,蔡某在与亲戚家一名6岁小孩玩“枪战”游戏时,不慎将对方左眼打伤。经医生诊断,被伤的小孩视网膜破裂,伤情严重。蔡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认为商家擅自给未成年人销售这种带有危险性的玩具枪,其行为涉嫌违规。于是,待受伤孩子的伤情稳定后,蔡某的父亲找到玩具店要求店方退货并承担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但店方认为并非强制购买,且蔡某在使用玩具枪时,其外公外婆均在场,他们没有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所以不应由店方承担全部责任。

  桃源县工商局漆河工商所调查了解到,9岁的蔡某购买玩具枪时系一人独自前往,根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蔡某作为未满10周岁的在校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只能购买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学习用品等商品,购买其他商品须监护人在场或事后追认才有法律效力。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商家最终同意全额退款,并赔偿伤者医疗费用1200元。

  工商12315提醒:家长(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消费观的教育,如遭遇未成年人购物纠纷,应尽量保留凭证,及时依法维权。同时,商家也应留意消费者的身份,如遇未成年人、智障或其他“特殊”消费者,应谨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