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青浦区商榻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商榻幼儿园校舍于1999年兴建,占地面积约6亩,建筑面积2042平方米,总投资230多万元。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幼儿园2018年的秋季招生简章吧。
2018上海青浦区商榻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精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要求,努力做好我园2018年新生入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本园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若因现实特殊原因,学区内适龄幼儿超额需突破班级数和学额数的,由幼儿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及相对应的街镇政府主管部门。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我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依据来沪人员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残疾幼儿,根据其残疾类别妥善安排至相应的学前班随班就读。
三、招收学额
根据摸底调查对本学区内本地幼儿的初步统计,我园本学年预计招收小班75名幼儿。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金泽镇商榻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金泽镇商榻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金泽镇商榻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在学额有余的情况下,按以下条件顺序招收入园,额满截止。
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合法租住证明。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合法租住证明。
补充说明: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还需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或灵活就业证满三年。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
(4)父母一方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